IPO重启:首批五公司获批文 涉及总融资额超20亿
发布时间:2013-12-31 00:00:00 文章来源:

  IPO开闸!昨晚,五家IPO排队企业获得发审委批文,这也意味着,中断一年多的 一事今年早些时候受到市场各方重视。证监会此后判断平安证券造假,并决定暂停平安证券三个月保荐资格、罚款765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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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沪深交易所:造假上市须回购全部新股

  IPO开闸在即,沪深两家交易所也相继发布了新股发行的配套规则,并对企业控股股东、管理层及中介机构等角色进行了违规责任的划分,明确了企业若造假上市,公司控股股东必须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规定,而这也被认为是最狠的一招。

  继12月27日上交所发布了《上交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》之后,昨日晚间,深交所也发布了《深交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》。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,在控股股东的责任追究上,规定表明,“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、实质影响的,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,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”。也就是说,企业若被发现存在造假上市,其控股股东必须回购首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和已转让的原始股。对于该项规定,分析人士认为,“这招能大大遏制企业造假上市的冲动,起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”。

  对于企业管理层和中介机构的违规也有明确的追责条款。根据规定,若企业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造假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,企业的管理层及保荐机构、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必须赔偿投资者的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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